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东京海洋大学要求,该校将从我校选拔1名环境保护与治理方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生),赴该校海洋科学技术学科海洋环境与能源领域攻读硕士学位(两年,2015年10月-2017年9月,可获对方硕士学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名额及申报条件
为保证质量,促进国际交流顺利有效开展,申请人CET6成绩≥425分,能熟练运用英语进行学习和研究。同等条件下,有日文基础的学生优先考虑,获得留学资格者应在2015年10月入学前通过自学掌握基本日语日常会话。申请人年级不限,但若因留学不能在我校规定学制内毕业者需要延期毕业。
申请人可至东京海洋大学官网查询相关信息。
二、费用
学生在日学费第一年免除,第二年可申请减免,其他费用由学生自付,优先提供留学生公寓。
三、选派程序
1、严格遵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规定》、《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留学(交流)选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生申请,请于2015年6月8日前提交下列材料至本学院教学秘书。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①《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研究生教育网上下载)。
②成绩单:需要提供研究生成绩单。
③推荐信(英文,様式自由)(PDF版和打印版都需要):必须由二级学院院长以上的领导推荐,并签名盖章。
④外语能力证明、荣誉证书及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须校验原件)。
3、学院选拔并在院内公示,一个学院最多可报1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至研究生院。获得学院推荐的学生还需要补充以下材料(材料一定要齐全,③⑤⑥⑦⑧⑨中所有扫描件做成1个PDF,不能做成6个PDF),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推荐名单和被推荐人的所有材料于2015年6月18日交研究生院:
⑤志愿表(英文):见附件(PDF版和打印版都需要)。
⑥成绩单(PDF版和原件都需要):需要提供本科及研究生时的成绩证明书(必须盖上我校公章,包括本科就读于其他学校的情况也要加盖我校的公章)。
⑦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等(中英文)(PDF版和原件都需要):需要提供本科时的毕业证明及学位证明,并且需要提供一份研究生在读证明书(必须盖上我校的公章,包括本科就读于其他学校的情况也要加盖我校的公章)。
⑧志愿理由书(英文)(PDF版和打印版都需要):见附件。
⑨写真票(PDF版和打印版都需要):见附件。在打印版上贴上近3个月以内拍的照片,电子版本不需要(纵4cm横3cm)。
4、研究生院对学院选拔结果进行审核,报东京海洋大学,由东京海洋大学考核并确定录取名单。
5、研究生院公示录取结果。
研究生院
20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