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4级硕士、博士研究生文献综述安排(不包含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
发布时间:2015-04-29  浏览次数: 3983

2014级研究生、导师、学院、联合培养单位(本通知对象不包含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

2014级博士及硕士研究生(不包含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文献综述进程安排如下,请研究生、导师、学院、联合培养单位抓紧进行,2014级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文献综述将在开题前进行,由学院自行安排:

2014级研究生文献综述按照《上海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文献综述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和程序组织并考核。

一、研究生登记 5月22日前联合培养研究生不能晚于6月19日),研究生撰写文献综述书面报告,并完成文献综述网上登记和上传。延期进行文献综述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表研究生教育网上下载)。操作步骤如下:

进入研究生系统->研究生培养->培养环节->文献综述->学生登记文献综述,点击“新增”按钮,按要求操作。

注意事项:

1、文献综述上传前应与导师讨论。

2、文献综述正文一律使用五号宋体,单倍行距

3、在上传文献综述正文时,文件名用“学号WXZS”命名,例如M140101001WXZS

4、确定无误后提交。提交后不能修改或删除。只有提交状态下导师才能进行审核。

5、若被导师置为“待修改”后应及时修改和提交。

二、导师审核529日前(联合培养单位导师不能晚于626日),导师对研究生的文献综述进行网上审核。

进入研究生系统->研究生培养->培养环节->文献综述->导师审核。如不慎误操作,可以用“我要重审”按钮要求重审。如未看见自己学生提交的文献综述,原因是学生没有上传文献综述,或在保存状态下未提交,须督促学生上传和提交。

三、公开报告:6月26日前联合培养单位不能晚于7月13日在本学院(联培生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公开报告,未经导师通过者不能进行公开报告。

公开报告信息公布:各学院和联合培养单位应在公开报告之前将报告分组情况、专家评议小组成员名单、研究生文献综述题目、报告时间及地点等信息汇总成一个表(按附件《文献综述安排表样表》格式,如为多个表,请合并成一个表),通知研究生和导师,并发电子邮件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在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

四、成绩录入:7月3日前联合培养单位不能晚于7月20日

文献综述考核完成后,各学院和联合培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文献综述结果进行录入。

教学秘书/联合培养单位联系人网上操作步骤是:

进入研究生系统->研究生培养->培养环节->文献综述->学院录入专家审核结果/联合培养单位录入专家审核结果,教学秘书/联合培养单位联系人可以进行查询、导出、录入成绩等操作。

五、综述表打印提交:7月10日前联合培养研究生由联培单位通知学生打印

研究生本人负责打印和提交文献综述表必须从系统打印)和综述全文(五号宋体,单倍行距),一式两份。非联培生交学院教学秘书,联培生交联培单位联系人。

六、材料归档:最晚在9月底

学院和联合培养单位联系人负责将文献综述安排表、研究生文献综述表连同综述全文各一式两份(按学号顺序整理),一份存本单位,一份交(或邮寄)至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1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