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同学:
2015年度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优秀研究生论文培育计划”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上海海洋大学全日制2014级硕、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
二、资助额度
资助额度:博士研究生3.0万元/人,硕士研究生1.5万元/人。资助经费一次性下拨。该经费主要用于对学位论文工作的资助,包括实验补助、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进修学习及相关试验费用等。其中用于实验补助的经费应不超过总经费的1/2,且在成果获得后支付。
三、项目要求
1、项目年限:毕业前须完成。
2、项目获得资助后,申报者导师作为该生的“优秀论文培育计划”指导教师,负责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3、获得资助的博士研究生须在毕业答辩前在SCI源期刊发表2篇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学术论文(含2篇) 方可申请论文答辩;获得资助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毕业答辩前在SCI源期刊发表1篇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学术论文(含1篇)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4、论文发表应以“上海海洋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者为第一作者,并注明受“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
5、获得资助者须参加毕业当年或次年的上海海洋大学校级优秀研究生论文评选。
6、获得资助者须与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签订《上海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论文培育计划协议书》。若违约,必须一次性退还“优秀论文培育计划”资助经费,同时缴纳 “优秀论文培育计划”资助经费50%的违约金,并由导师承担连带责任。
7、项目中期须进行公开的中期汇报。不参加中期公开汇报者按违约处理。
四、申报方式与程序
申报者请将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申请书可从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于2015年5月5日递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各学院进行初评,5月18日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将于5月底或6月初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确定最终名单。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