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遴选
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9  浏览次数: 556

 

各学院及联合培养单位:

现就我校2017年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1. 评审过程要贯彻“坚持标准、程序公开、按需遴选、保证质量”的方针。

2. 注重遴选学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教师和业务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骨干担任导师,不断优化导师队伍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及类型结构、专兼职导师结构等,提高导师队伍整体质量。

二、申报范围

1. 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的申报范围

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的申报范围为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及二级学科。我校目前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10个,分别是: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生物学、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生态学、软件工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3个,分别是:产业经济学、制冷及低温工程、应用化学。

2. 专业型硕士生导师的申报范围

专业型硕士生导师的申报范围为我校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四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硕士申报领域有:食品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技术、动力工程;农业硕士申报领域有:渔业发展、农业管理。

具体申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及归属学院如下表:

专业归属学院

一级学科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二级学科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学位

学位类型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0700海洋科学

/

海洋生物学

理学

学术学位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生物学

/

生理学

理学

学术学位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生物学

/

水生生物学

理学

学术学位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生物学

/

遗传学

理学

学术学位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生物学

/

发育生物学

理学

学术学位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0800水产

090801水产养殖

水产种质资源与苗种工程方向

农学

学术学位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0800水产

090801水产养殖

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学方向

农学

学术学位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0800水产

090801水产养殖

水产动物医学方向

农学

学术学位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0800水产

090801水产养殖

水产养殖技术与工程方向

农学

学术学位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5100农业

095134渔业发展

不区分研究方向

农业

专业学位

海洋科学学院

070700海洋科学

/

物理海洋学

理学

学术学位

海洋科学学院

070700海洋科学

/

海洋化学

理学

学术学位

海洋科学学院

070700海洋科学

/

海洋生物学

理学

学术学位

海洋科学学院

070700海洋科学

/

海洋地质学

理学

学术学位

海洋科学学院

090800水产

090802捕捞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农学

学术学位

海洋科学学院

090800水产

090803渔业资源

不区分研究方向

农学

学术学位

海洋科学学院

095100农业

095134渔业发展

不区分研究方向

农业

专业学位

食品学院

071000生物学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理学

学术学位

食品学院

/

080705制冷及低温工程

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学

学术学位

食品学院

/

081704应用化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学

学术学位

食品学院

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

/

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学

学术学位

食品学院

085200工程

085206动力工程

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程

专业学位

食品学院

085200工程

085231食品工程

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程

专业学位

食品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

097200食品科学与工程

/

不区分研究方向

农学

学术学位

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070700海洋科学

/

物理海洋学

理学

学术学位

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070700海洋科学

/

海洋生物学

理学

学术学位

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071300生态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理学

学术学位

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077600环境科学与工程

/

不区分研究方向

理学

学术学位

环境监测与评价中心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

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学

学术学位

经济管理学院

/

020205产业经济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经济学

学术学位

经济管理学院

090800水产

0908Z1渔业经济与管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农学

学术学位

经济管理学院

095100农业

095137农业管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农业

专业学位

经济管理学院

120300农林经济管理

/

不区分研究方向

管理学

学术学位

工程学院

080200机械工程

/

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学

学术学位

工程学院

085200工程

085201机械工程

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程

专业学位

信息学院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学

学术学位

信息学院

083500软件工程

/

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学

学术学位

信息学院

085200工程

085211计算机技术

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程

专业学位

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090800水产

0908Z2渔业环境保护与治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农学

学术学位

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090800水产

090803渔业资源

不区分研究方向

农学

学术学位

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090800水产

0908Z1渔业经济与管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农学

学术学位

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125200公共管理

/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公共管理

专业学位

外国语学院

055100翻译硕士

/

英语笔译

翻译

专业学位

三、申报的基本条件

导师申报的首要条件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工作态度和责任心。

(一)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有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原则上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以申请当年的8月31日为界)。

3. 治学严谨,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原则上应系统地讲授过本科生课程,能够为硕士研究生开设专业必修课程和反映学科前沿动态的选修课程。

4. 具有指导研究生所需的科研经费(原则上理工农科10万,文科3万)。

5.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ISTP) 收录的刊物或我校主办的英文期刊《Aquaculture and Fisheries》发表1篇及以上的论文,或在CSSCI /CSCD(核心库)等收录期刊公开发表过5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工作5年以上,有推广成果实践经验的副高职称及以上者。

2. 原则上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以申请当年的8月31日为界)。

3. 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解决所属专业学位领域实际问题和实践技术的能力,有独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实践活动和论文写作的能力。

4. 具有指导研究生所需的科研经费(原则上理工农科10万,文科3万)。

5. 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ISTP) 收录的刊物或我校主办的英文期刊《Aquaculture and Fisheries》发表1篇及以上的论文,或在其它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3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注:①校外在职人员申请担任兼职研究生导师的,原则上应为我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申报条件与校内导师相同。②符合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发展需要,或科研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遴选条件。具体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确定。

四、申报程序

1. 本人提出申请。校内申请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并提供相应的科研和教学成果证明材料;校外申请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并提供相应的科研和教学成果证明材料。

2. 校内申请人员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外申请人员由联合培养联席会议初审。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遴选条件,对申请人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及本人的实际水平和能力是否符合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进行会议评审(参会人员应不少于全体委员的2/3),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人数超过全体委员半数方可通过,对通过的申请者,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联合培养联席会议根据遴选条件,对校外各单位汇总提交的兼职导师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的程序及要求与校内导师初审相同。对通过的申请者,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注:校外联合培养单位兼职导师的申请材料,由申请者所在单位集中审核后,汇总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以单位的形式统一报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研究生院不接收校外导师个人提交申报材料。

报送方式: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邮件,EMAIL:xwbshou@163.com

纸质版材料(寄)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行政楼629室

联系人:朱老师,徐老师

邮编:201306

联系电话:021-61900056

3. 研究生院审核校内(外)申请人材料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审表决。会议评审时参会人员应不少于全体委员的2/3,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同意人数超过应到委员半数以上,方可获得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五、申报时间

1. 2017年11月09日—2017年11月22日,完成个人申报和单位报送。

2. 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1月30日,研究生院审核。

3. 2017年12月01日—2017年12月3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六、本文件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二О一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