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上海海洋大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9  浏览次数: 256

        为保证我校2019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上海市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方案》(沪学位〔2016〕2号)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沪学位〔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上海海洋大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一、报送材料清单

1.《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主动撤销申请表》(附件5)或《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自主增列申请表》(附件6)(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2.《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附件7)(一式五份)。

3.主动撤销或自主增列学位授权点专家论证报告(一式一份)。

4.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相关文件及申报表格见附件。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1.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2.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629室;

3.《简况表》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q-zhu@shou.edu.cn,yf-xu@shou.edu.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琴,徐跃峰

联系电话:021-61900056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9日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

附件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

附件3.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沪学位〔2019〕2号)

附件4.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

附件5.《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主动撤销申请表》

附件6.《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自主增列申请表》

附件7.《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