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7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方式变更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5  浏览次数: 602

2017级研究生(含留学生)、各导师、各学院、各联合培养单位:

2017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原拟定线上考核,现研究生系统中期考核功能未能完全实现,为了不影响17级研究生的考核进度,中期考核现采用线下方式考核:

1.研究生中期考核(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11130日前,研究生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至学院研究生秘书或联合培养单位联系人。

具体操作:研究生下载并填写中期考核表,辅导员或联合培养单位填写思想政治表现评语,评语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详见中期考核表。导师对研究生科研素养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导师评语分为“已具备一定的科研素质,具有进入下阶段研究的基础”和“明显缺乏科研工作能力,不宜继续培养”两种。

21215日前,各学院或联合培养单位完成中期考核小组审核及成绩汇总。

31225日前,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或联合培养单位联系人收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

4)材料提交:12月底前。

2.博士生中期汇报(汇报具体形式由各学院自定)(原考核方式不变)

12019625日前,博士研究生撰写中期报告书面报告,并完成中期报告网上登记和上传。操作步骤如下:进入校园网->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新系统->培养环节->培养环节申请,按要求操作。

2)导师审核:630日前,导师对研究生的中期报告进行网上审核。

进入校园网->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新系统->培养管理->培养环节导师审核,按要求操作。

3)各学院或联合培养单位中期考核小组审核,评议小组组长负责在《博士研究生中期报告表》上填写意见、成绩并签名。

4)成绩录入:1215日前

中期报告考核完成后,各学院和联合培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中期报告结果进行录入。

5)材料提交:12月底前

3.提交事宜

各学院和联合培养单位将《中期报告表》(博士生)、《评分表》(博士生)、《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硕士生、博士生)交(寄)至研究生院(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行政楼629 ,电话:021-61900055),201912月底前完成。

2017级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格.zip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91115